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交警部门新增了八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这批设备将于2020年8月8日开始投入使用,8个“电子警察”都是违停抓拍,分别位于荔城街荔景大道增城广场地铁口路段、荔湖街增城大道万达广场路段、荔城街金竹环路路段和宁西街新耀南路路段。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执法拍摄位置:
1、荔城街荔景大道增城广场地铁口路段
2、荔湖街增城大道万达广场路段1
3、荔湖街增城大道万达广场路段2
4、荔城街金竹环路路段5
5、荔城街金竹环路路段6
6、荔城街金竹环路路段7
7、宁西街新耀南路路段3
8、宁西街新耀南路路段4
具体抓拍地点:

荔城街荔景大道增城广场地铁口路段、荔湖街增城大道万达广场路段

荔城街金竹环路路段

宁西街新耀南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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