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被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接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广州市: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温馨提醒:择业期从毕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02、申请材料
申请入户需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
注:属广州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则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下同)及个人页;属非广州市户籍人员且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则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3、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及入户地址需均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下同。
在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的顺序,登记入户地址并提供相应材料
情形一: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
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需提供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提供本人与产权人的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居民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等材料之一,下同)。迁入的房屋地址已登记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
情形二: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
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分房证明,属供直系亲属居住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情形三: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的
不符合上述情形一、情形二登记入户的人员,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需提供集体户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入户地的集体户口簿首页。
情形四: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属公共集体户入户的
不符合上述情形一、情形二,也不选择情形三登记入户的人员,可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属公共集体户入户,需提供工作单位注册地址。
03、办理流程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预约现场办理或网上申请办理(①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③“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④“穗好办”APP),选择户政栏目中“市外迁入”或“市内迁移”所对应的事项进行预约。待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通过以上途径选择“入户登记”就可完成入户流程。
04、入户登记
所需资料
入户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受理回执、居民户口簿(如选择非“跨省通办”便民服务的,则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
注意:如迁入的家庭户地址已有户口的,还需提供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
办理方式
可选择网上预约或者线下办理。
网上预约——操作同上(①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②“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或“广州微警务”微信小程序;③“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④“穗好办”APP),选择“入户登记”事项。
线下办理——可选择广州市公安机关任一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办理点办理入户登记。
温馨提醒:经审核通过,入户登记时需对属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居民户口簿原件进行缴销,对迁入家庭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进行登记。
成功完成这一步骤,就成为“新广州人”啦!
活动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24〕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要求,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潜力,促进家电以旧换新和节能减排,广州市商务局现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