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购政策】
注: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一)数量
1、本市户籍居民限购2套;
2、本市户籍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
3、非本市户籍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限购1套;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5、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转让/赠与
1、居民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2、法人单位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4、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公寓
2018年12月20日起,居民个人可购买2017年3月30日之前土地出让成交的公寓,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即330新政)。
【广州购房政策】
2018.12.19发布:2018广州住建委《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全文
2017.03.30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全文)
2017.03.17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