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面向大学高校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2020年广州面向大学高校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一)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本单位教职工,填写《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附件2)。

  (二)各高校负责按申请条件对申请职工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资格的教职工名单和租住需求汇总后,填写《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下称《申请汇总表》,附件3)、《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下称《申请人员明细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详见附件3《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所列的资料)提交至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意向申请登记。

  【附件下载】

  2.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表

  3.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汇总表

  4.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申请人员明细表

  各高校分租要求

  各高校整体租赁后应根据以下要求向符合条件的大学城校区教职工分租:

  1.各高校根据获配租房源情况及教职工需求情况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优先分配给教师),分配管理方案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10日。

  2.各高校根据分配管理方案开展名单公示等具体配租工作。

  3.各高校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房屋交付各高校后6个月内将分配结果通过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备存。如高校未及时报存分配结果,城投住房租赁公司将按整体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如高校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住房6个月及以上的,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单位承租资格,收回房屋,自资格取消之日起不再受理该单位的住房保障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