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黄埔区第一批人才住房房源信息
房源点 | 地址 | 建筑面积 | 房源数量 | 户型 | 房屋租金标准(元/月.㎡) | 配置租金标准(元/月.㎡) | 物业管理(元/月.㎡) | 垃圾清运费(元/月.套) | 房屋配置 |
萝岗和苑B区 | 广州市黄埔区萝悦南三街B1、B2栋 | 37-40㎡ | 100套 | 单间 | 20 | 4 | 2.3 | 5 | 智能门锁、防盗网 |
备注:本次人才住房申请对象和条件
1.申请对象
(1)高层次人才,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
(2)高层次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
(3)基础性人才,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能等级的人才,或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选的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2.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黄埔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广州市范围内的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政策。
(1)基础性人才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所在单位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且所在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新技术企业;
②黄埔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前100强企业等重点企业;
③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④政府公共服务部门;
⑤经批准的其他单位。
(2)申请本批房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申请对象年龄在18至35周岁的单位在职员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②申请对象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内无自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