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哪些人可以购买共有产权房?
《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目前面向城镇无房家庭。同时借鉴北京、上海将共有产权住房覆盖非户籍人口的做法,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等都纳入供应范围,并提出可将人才住房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但也强调,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另外,共有产权住房与其他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最大不同是封闭运行。《意见》明确,原则上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同时承购人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时允许产权退出。
但不论转让还是退出,都要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而这也是与其他政策性商品住房(如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最大的不同。
广东共有产权房由谁建?
《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7个筹集房源渠道,包括政府组织集中建设,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南沙首个共有产权人才住房试点项目——明珠湾首筑花园
筹集方式不同,共有产权房定价也不相同。《意见》明确,共有产权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及其他方式建设筹集的,销售价格应综合建设、财务、管理成本、税费和利润以及承购人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共有产权住房的发展强调因地制宜,提出在符合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等的城市推进,避免各地不顾实际需求,一哄而起。
政策原文:《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