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制定分配方案。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实施机构结合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需求和房源情况,制定并发布分配方案。
第二步: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单位按规定在人才住房租赁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选择意向房源。
第三步:资格审核。
收到申请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实施机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准入资格;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原因。
第四步:统筹配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实施机构根据房源情况及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统筹配租。分配结果通过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第五步:签约入住。
配租结果无异议的,由实施机构与申请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有关入住手续。当住房权属单位与实施机构分离时,由人才住房权属单位、实施机构与申请人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第六步:缴交租金。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缴交租金及双倍月租金保证金。以申请单位作为申请主体申请租赁的,租金由申请单位统一缴交。
第七步:租金补贴。
租住满一年的承租人,凭一年的交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租住不满一年退租的,结清租金后,于合同解除后的6个月内凭缴款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租金补贴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