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时间】
2021年1月11日-2月10日
【申购项目情况】
榕悦花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4260号,本次供应1366套,房屋户型、套数等情况详见下表。项目销售单位为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城投住房租赁公司)。
>>2021广州榕城花园共有产权房房源信息(户型+交通+套数)
【申购对象+条件】
申购对象:
本批次房源定向配售给符合申购条件且在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番禺六区及黄埔区(房源所在区)稳定就业或长期落户的无房家庭。
申购条件:
(一)普通配售条件
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己婚人士申购的,不受年龄限制;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人士申购的,应当年满30周岁。
2.广州市户籍申购人应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满10年;具有国家承认的国内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取得国家承认的境外院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属于广州市公布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目录、属于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工种(职业)目录、持有有效的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人员的,可以不受户籍或户籍年限限制。
3.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在广州市连续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发生中断、补缴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
4.申购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无广州市的住宅、商铺、写字楼。
(二)优先配售条件
申购人符合普通配售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配售共有产权住房:
1.夫妻双方均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且共同申购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内或境外院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具有公布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
(三)不得申购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
1.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已签订广州市住房购买合同或产权调换形式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宅基地,或持有未办理受赠、继承手续或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广州市住房;
2.申购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其控制的企业,在提交申购前5年内在广州市有住宅、商铺、写字楼不动产交易记录;
3.有自有产权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购,申购时点距办理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的时点未满3年;
4.申购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购买房改房、解困房、集资房、安居房、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5.申购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申购人及其配偶应对不存在以上任何情形作出承诺。
【申购配售时间安排】
(一)现场开放参观(2020年12月30日-2021年2月5日)
(二)提出申购(2021年1月11日至2月10日 )
(二)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名单(2021年3月上旬前)
(三)联网审核(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名单后)
(四)确定选房顺序号(具体时间根据审核完成时间确定)
(五)选房认购(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后,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申购地点】
申购人可在2021年1月11日至2月10日登陆网址:http://zwfw.gzonline.gov.cn/gzf-gycqsq/gzf/index
填写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协助申购人进行网上办理。申购人对申报的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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