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一)剩余房源第一批申请的受理时间为:10月23日,上午9:00至12:00。
(二)若仍有剩余房源,将根据后续申请情况定期(11-12月每月最后1日前受理的为一批)受理和分配。
拓展:
申请条件
纳入本次整体租赁范围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