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本次整体租赁范围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拓展:
房源开放日
1.申报意向及资料受理期间,疫情管控不解除,原则不安排样板房开放。各大高校可通过城壹平台,进行 VR看房。
2.在疫情管控等级允许的情况下,可视高校需求,提供点对点服务,实施分批限流、定时预约参观。
3.申报意向及资料受理期间,如疫情管控解除,则视情况安排样板房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