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广州来穗公租房审核结果公示(附名单)

  3月18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发布《2020年度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结果公示》,对符合申请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日。

  公示期限:20日(2021年3月18日起)

  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住房保障办(地址:豪贤路仁生里36号)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结果公示:

  1.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一家庭公示表(全部).xls

  2.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二家庭公示表(全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