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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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组成
(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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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规模
调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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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均收入限额(元) | 家庭年收入总限额(元) | 申请人家庭财产限额(万元) |
户籍
家庭
|
1 | 1.2 | 59942 | 59942 | 22 |
2 | 1.1 | 54947 | 109894 | 40 | |
3 | 1 | 49952 | 149856 | 56 | |
≥4 | 1 | 49952 | 199808 | 81 |
备注:
1.本通知所称“收入”、“财产”,参照《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规定执行。
2.家庭收入和财产低于或等于相应限额的,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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