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获预匹配房屋后弃租的问题
放弃配租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1月6日-11月19日)持《资格复核通知》前往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棠德综合服务窗口(天河区、黄埔区、番禺区房源;地址:天河区棠德北路248号首层棠德花苑新社区管理处旁)或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穗花园服务窗口(白云区、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房源及珠江嘉苑房源;地址:白云区同宝路8号天穗三街3号首层管理处)主动书面确认弃租。
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弃租的,自弃租的次月起重新轮候,与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于该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轮候号,进入轮候册第三序列。未在2024年11月19日前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弃租,自弃租的次月起重新轮候,与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对象一同由系统集中于该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进入轮候册第三序列。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只享受一次优先分配机会,获分配后弃租、退租,重新进入轮候册的,不再享受优先分配权利。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申请审核分配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定义和资格审查要求。完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定义,并明确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列入申请家庭住房、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计算范围。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