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3月15日讯:为进一步充实我街编外人员队伍,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岗位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数量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户籍不限。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档案资料管理能力与口头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3月14日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3月14日至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三楼党政办308室(荔湾区龙溪大道288号),联系人:涂 芬,电话:81403482。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
(三)面试
由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面试、电脑考试时间。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五)体检
组织入选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待遇
街道对初定人选的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决定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录用关系继续有效,不胜任工作的,终止录用。工资待遇按照海龙街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