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海珠区环境保护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4月2日讯:因工作需要,海珠区环境保护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其他类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职位一:1名,主要负责前台接听投诉热线,接待群众来访,提供环境保护业务咨询服务。
(二)职位二: 2名,主要从事现场环境监测辅助工作,能承担夜间、节假日加班,以及在艰苦条件下工作的工作任务,适合男性。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广州市常住居民,本市户籍人员或非本市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证;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2000年4月至1973年4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专业条件:具体要求见《海珠区环保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其他类岗位人员专业要求代码表》;
(七)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八)具有在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社区管理工作经历,会粤语及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0日
报名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北门七楼
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海珠区环保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居住证(非户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并将资料发至邮箱haizhuhuanbao_zpzy@163.com。报名现场对报考者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录用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名单并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力。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按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待遇按年包干经费4.5万元/年计算(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费用)。
六、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393470
海珠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