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招聘禁毒社工人员公告

   2018年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招聘禁毒社工人员公告

  2018年4月26日讯: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五)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六)无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4月23日至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周日不接受报名)。

  2、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综治维稳和信访科(荔湾区鹤洞路10号三楼)。

  3、联系人:李海桃,联系电话:81898892。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1、面试时间和地点:5月进行,具体日期待定。

  2、面试以面谈为主要形式,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专业水平、语言组织及表达等能力。

  (三)体检

  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者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负担。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受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了解其现实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禁毒社工人员年薪6万元/年(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为81544160。

  附件: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白鹤洞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籍 贯

 

参加工

作时间

 

党 派

 

参加党

派时间

 

婚 姻

状 况

 

身份证号码

 

报考职位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详细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住宅电话

 

手机

 

 

 

 

 

 

家庭情况

 

近三年获得

奖励情况

 

 

专业特长及个人简要评价

 

 

 

 

 

 

 

 

 

 

 

 

 

                                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初审

意见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填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拔资格;

  2、涉及时间的栏目,请按规范填写,如“1966.05”,不能写“66.05”;

  3、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具体;

  4、简历请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

  5、个人简要评价请用简短的文字作自我介绍;

  6、除“资格初审意见”栏目外,其他各项均须填写,没有的请填“无”;

  7、须填写报名表纸质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