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9年07月24日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海珠区水务局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合同制人员。


  一、工作范围


  从事海珠区水务局党建工作及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编外合同制人员2名,其中文员1名,执法协管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详见《海珠区水务局系统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即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hzsz001@qq.com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海珠区水务局编外合同制人员”,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它


  咨询电话:89889016/80928576(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小姐、洪小姐。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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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珠区水务局系统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