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荔湾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3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临聘人员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
3.专业不限、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优先,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有意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附件)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失业证或离职证明等)发送至lwrsjck@163.com,并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
四、考试形式
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以电话及短信另行通知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择优录取。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荔湾区规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当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编外合同制人员(个人户口和档案关系需自行解决)。
(二)工资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包含工资薪酬待遇、法定的五险一金和工会福利等,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到手金额约为2700元。
(三)其它保障。按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享受休假权利。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1295590;咨询电话:8129550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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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