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4日讯: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荔湾区站前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人数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职责
街道环保员队伍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2.组织管理辖区村、社、居环保联络员队伍,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任务。
3.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下,督促本辖区内排污者依法履行环境法律义务,建立污染源档案,协助开展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对本辖区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村面源污染等巡查。
5.负责本辖区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纠纷的调解处理。
6.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应急处置。
7.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区生态环境分局。
8.负责街道办事处和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安排的其他环保工作等。
环保员作为环保监管工作的延伸,各街道应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将辖内所有村、社、居纳入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环保专业技术职称,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或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资待遇
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站前街道办事处二楼环保中队(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中展里72号),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3526757。
3、所需资料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用于粘贴报名表。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笔试和面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在环境保护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安排
按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四)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等;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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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前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