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指南

  受理范围

  广州市户籍人员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办手续

  1.本人携带《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申办;

  2.经审核后交纳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元。

  办证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立等可取。

  办理地点

  第一办证中心

  受理点地址:越秀区海珠中路72号

  咨询电话:87773411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8:30-12:00、14:00-17:30。

  备注:负责原越秀区辖内居民办理申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业务。

  第二办证中心

  受理点地址:越秀区东华东路363号

  咨询电话:87773411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8:30-12:00、14:00-17:30。

  备注:负责原东山区辖内居民办理申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业务。

  矿泉派出所

  受理点地址:越秀区广园西路123号

  咨询电话:87773411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以及双休日首日:8:30-12:00、14:00-17:30。

  备注:矿泉街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到区第一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