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分入户提交纸质材料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问: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前来提交材料核验,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和代替签名吗?

  答:不行。因为进入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的申请人,需本人到受理窗口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以供核验

  申请流程:

  1、核定积分:9月15日前

  首次申请核定积分的申请人在9月15日之前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申请并到窗口提交原件核验受理,为申请积分制入户预留充分时间做好准备。

  2、网上提交入户申请:10月9日-11月7日下午17点前

  来穗人员须于10月9日-11月7日下午17点前进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户”专栏提交入户申请,在前期无需前往受理点提交个人资料原件核验,只需承诺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即可通过系统提交入户申请。

  3、预审排名:11月中旬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完成预审,并进行排名,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汇总全市申请人员名单,初步按积分分值从高至低排名,形成“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名单”;

  4、预审排名靠前人员现场核验材料:11月下旬

  预审排名靠前人员(可登录网站本人账号进行查询是否属于“预审排名靠前人员之列”),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广东省居住证》所在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并并签名确认申报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

  5、名单公示:12月上旬

  对成功受理且排名靠前的人员进行排名公示;

  6、名单公告:12月中旬

  对获得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资格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7、发放入户卡:12月下旬

  系统开放打印入户卡功能,获得入户指标的来穗人员可登录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