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条件一览

人才引进入户广州条件

类型 内容 年龄 在广州参保年限 备注
高层次、高技能入户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具体请看下文第(一)款 有参保记录(1个月) 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学历入户 具有博士学位 50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45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仍为连续6个月。
职称入户 具有高级职称 50周岁以下 有参保记录(1个月)
具有中级职称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技能入户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具有高级技师 45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技师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具有高级工 35周岁以下 连续2年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一、符合第(一)(二)(三)(四)(五)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计划指导类指标办理入户。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询详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符合第(六)(七)(八)(九)(十)项条件的引进人员,需使用总量控制类指标办理入户。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广州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广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本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