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积分入户受理窗口一览表

  全市11个区172条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或政务中心)均有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

广州市各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

越秀区受理窗口 海珠区受理窗口 荔湾区受理窗口
白云区受理窗口 天河区受理窗口 番禺区受理窗口
花都区受理窗口 南沙区受理窗口 增城区受理窗口
从化区受理窗口 黄埔区受理窗口 各区受理窗口

  2020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启动,指标为1万个。今年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沿用去年的政策文件,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基本不变,申请时间为10月9日-11月7日。为便于广大来穗人员了解政策、做好准备,今年提前2个多月公布工作安排,相关申请积分材料截至8月31日。

  今年的积分制入户工作沿用去年做法,在来穗人员“大积分”体系下统一进行。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申请人须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一是年龄45周岁以下,即为1974年8月31日(含当天)后出生;二是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三是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四是已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五是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申请人在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有贡献的,可申请加分指标;个人在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记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则相应予以扣分甚至取消申请资格。

  如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经有关部门查实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并回原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