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创设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和服务体系,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
其中,居住证积分计算方法如下:
分值说明:
申请人持有广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
计算时间点:
截至分数认定日。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时间计算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
1、2016年1月1日前,持证人在居住证到期30天内办理延期的,视为连续办理;
超过30天的,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
2、2016年1月1日后,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累积计算),不再受30天期限限制。
【积分制服务申请指南】
广州积分制服务申请指南(入口+时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