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一览表
1、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积分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积分制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对积分进行认定、汇总。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对积分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持《广东省居住证》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查询本人积分情况。
5、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当向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计分变化情况告知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计分变化情况,及时对积分分值进行调整;积分扣减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