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入户广州申办指南(2021年最新)

  【办理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必备条件 职业资格 年龄 在广州参保年限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高级技师 45周岁以下 连续6个月
具有技师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具有高级工 35周岁以下 连续2年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40周岁以下 连续1年

  (二)过渡期政策

  1、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2、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考试、且报考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的人员,其考试合格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

  (三)关于社保

  1、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

  (四)随迁入户

  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

  【办理时间】

  全时间段开放申报

  【申办系统】

  人才引进申办系统

  【办理材料】

  (系统须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内容须完整清晰可见,支持的附件格式为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单个附件大小为500KB以下。):

  (一)必备材料

  1、户口簿等身份资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落户地址顺序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样本);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共享核查后,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核查;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承诺书模板下载入口

  注:落户公共集体户承诺书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二)不同申请人应分别补充提交的申请材料

  1、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2、随迁家属。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子女医学证明(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国外出生的,须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材料及翻译公证材料)。申请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除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有关说明

  1、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等入编证明材料;

  2、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省参加社会保险的,须提供引进单位在省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的历史缴费记录(在广州市参保并可查询的不用提交);

  3、若申请人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的,除本市电子证照系统可查的以外,还需提供婚姻登记材料;

  4、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担任户主,不得单独立户,申请人在办理引进在职人才入户时,请考虑实际情况办理随迁。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已开通的忽略此步)。

  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登陆“广州市人事人才电子政务系统”(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注册并申请开通“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法人单位权限。

  >>广州人才入户申请法人单位管理员权限操作指南

  2、个人网上填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后提交到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网上提交

  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账号登陆“人才引进申办系统”,核查申请人信息和附件,确认资料无误后将申报数据提交市、区人社部门。

  4、市、区人社部门受理

  市、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查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作退案处理。受理时间以受理窗口查核通过时间为准,如受理窗口5个工作日内未作查核或未予以退案,自动确定第6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5、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行公示。有特殊情况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公示、公布

  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7、核发批复、入户信息卡

  审核无异议公布后,由市、区人社部门以邮寄方式发放入户信息卡。

  8、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手续办理指南

  【办结期限】

  3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