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年龄要求

  省属单位人才引进办理条件及年龄要求:

  (一)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看详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保。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3)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4)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

  (5)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证书后,应在广州市就业、在省或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