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2020年1月1日(星期三)起面向单位住所地址在白云区的用人单位中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的条件的申报人开通全流程网办业务,届时申报人无需前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人才引进批复卡及入户信息卡通过EMS邮寄到付。
申报人在填写“入户卡领取方式”时,请准确无误的填写本人姓名、联系方式与收寄地址,通过EMS邮件送达。
办理条件:
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五条的各类人才: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查看详情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办理流程:
(一)系统填报提交。
申报人在“人事电子政务系统”(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rcyjsb.aspx)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人信息提交至人事户头(人事户头为“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材料。
《开通法人单位权限操作指南》《单位审批提交操作指南》
(二)人事户头审核。
我中心将在申报人提交系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我中心将退案并在退案意见栏写明退案原因,同时发送短信提醒申报人及时修改和再次提交(以再次提交时间重新排序);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我中心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和公示。
(三)领取批复卡和入户信息卡。
批复卡和入户信息卡打印后,我中心将用EMS的邮寄到付方式寄达批复卡与入户信息卡。
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应保证提交系统材料真实有效,经查实有虚假承诺或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审核人员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的,我中心将致电申报人,请申报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照原有流程到对外服务窗口现场查验材料原件。
(二)任何单位如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该单位5年内不得办理引进人才业务,并将其行为录入引进人才征信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方式:
申报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下载相关业务办理指南可致电咨询:020-8655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