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南沙区博士后生活补助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1、《南沙区在站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博士后人员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4、博士后人员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

  5、开题通过佐证材料(第一期申请须提供);

  6、中期考核佐证材料(第二期申请须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按照项目类型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申请第二期生活补助的,提供材料1及材料6即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补助标准】

  对本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对每人每年发放8万元的生活补助。

  【补助期限】

  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