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南沙区博士后科研经费申报条件是什么?

  【申报条件】

  经南沙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补助标准】

  对南沙区在站(基地)期间完成开题考核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区财政一次性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

  【申请系统】

  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https://qiye.gzns.gov.cn/ )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24时),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0年8月7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