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渠道: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81618839
传真:81618852
反映要求:
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
反映处理方式:
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被有效举报投诉或者发现问题,将按相关规定撤销其资格。
第二次公示名单:2020年度积分制入户排名靠前人员第二次公示名单(8840人).pdf
第二次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