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沙区总量控制类指标入户个人申请条件

  ▶人员入户基本条件

  在南沙区内的申报单位工作,不符合计划指导类入户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或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三)在南沙区引进单位就业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在申报单位及其南沙区内关联企业调动的,其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一并计算(关联企业即申报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认定);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出资比例超过10%(含10%)的持股股东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对有特殊专长、能力或获得重大表彰、奖励,符合上述第(二)项条件,但不符合(一)、(三)项条件的特殊需要人员,由引进单位报送岗位特殊需求说明及人才的专长能力、表彰奖励、工作表现、业绩效应等个人情况,相关对口服务的职能部门或镇街须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意见,报工作小组研究解决。此外,持有广州南沙人才卡的人才(须仍在南沙工作),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