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办理材料】

  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材料

  ㈠企业

  ⑴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原件(纯社保户应提供,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⑵职工参保登记

  一般首次办理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具体单位要求提供哪些材料,以单位的要求为准。

  ㈡灵活就业人员

  ⑴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

  ⑵税务机关未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⑶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历史参保证明原件。

  ⑷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办理批量扣费的还应提供《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材料

  ㈠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⑴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⑶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㈡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⑴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⑵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⑶通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⑷属于五保对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的原件。

  【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综合查询—办税地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