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材料
㈠企业
⑴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单位证照原件(纯社保户应提供,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⑵职工参保登记
一般首次办理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具体单位要求提供哪些材料,以单位的要求为准。
㈡灵活就业人员
⑴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
⑵税务机关未实现与公安机关联网的还应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⑶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还应提供历史参保证明原件。
⑷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办理批量扣费的还应提供《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材料
㈠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⑴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⑵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⑶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㈡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⑴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⑵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⑶通过本人银行账户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提供参保人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⑷属于五保对象、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的原件。
【办理地点】
各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综合查询—办税地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