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的条件是什么? 答: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1)用人单位在疫情解除前已经成立。 (2)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现金储备可维持生产经营不足3个月;或者用人单位疫情期间月均营业(财务)收入与2019年4季度月均营业(财务)收入相比下降50%(含)以上。 (3)用人单位承诺期满前缴清三项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