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金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中“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决定提前解散使得劳动合同终止;

  2、被解雇、开除、除名和辞退;

  3、被强迫劳动、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广州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温馨提醒:关注广州(ID:bdbguangzhou)微信公众号回复【失业金】 ,即可失业金各大申领/停领入口失业金标准、条件、申领指南、最低工资标准、查询失业金领取明细等,还可获取失业补助金各大申领入口、申领指南、标准、常见问答等;回复【失业登记】 ,即可获取失业登记+续期入口,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