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2021最新)

广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类别

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

领取对象

两项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两项条件之一:

1.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本市申领失业补助金。

发放标准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90%,即2020年发放标准:1890元/月。

1.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即1890*50%=945元/月;

2.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即1890*15%=283.5元/月。

发放期限

按月发放,最长24个月

按月发放,最长6个月

申领渠道

线上

1.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

3.广东人社APP;

4.粤省事。

服务窗口

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申领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可否补发

不可,但累积领取期限

可以,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3月。

申领截止日期

/

2021年6月30日

  以上信息来源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H00H2SRK7DVTFspyZ7cp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