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以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劳动合同
3、身份证
4、异地社会保险缴费历史明细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
2、网上审核材料:材料符合要求按收件方式快递至窗口或者直接到窗口办理。
3、窗口受理:对提交已上传材料对照原件进行审查。
4、审核: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5、办结: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经办人。
图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具体以各市经办单位为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广州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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