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次性失业金申领条件
1. 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 不具有本省户籍;
3. 要求不在参保地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含港澳台在粤失业人员、外国籍在粤失业人员)。
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起,广东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到90%,并将港澳台在粤失业人员、外国籍在粤失业人员纳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对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