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明确,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0元。
2021年社会救助标准: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120元。
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每人每月1680元。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和现行供养标准间择高享受,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的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1806元、2413元、2512元、2121元;其余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792元。
孤儿养育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637元。
成年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基本饮食标准为每人每月672元;未成年受助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78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