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限额标准:
居民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或复核时,其家庭财产限额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
家庭财产限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24×家庭人数×家庭规模影响系数
(家庭规模影响系数:家庭人数为1人为1.13,2人为1.01,3人为1,4人为0.98、5人及以上为0.94。)
申请人家庭成员有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其财产限额标准按其老年人、未成年的人数相应增加5,000元。
其中现金、银行存款或有价证券等金融财产不得超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16倍。
申请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财产限额标准 | ||||
(按2021年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1680元计算) | ||||
家庭人数 | 家庭规模影响系数 | 财产总额(元) | 家庭成员有老年人、未成年人,按人数相应增加5000元 | 备注 |
1 | 1.13 | 45562 | 45562+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数×5000 | 现金、银行存款或有价证券等金融财产不得超过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16倍(26880元)。 |
2 | 1.01 | 81446 | 45562+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数×5000 | |
3 | 1 | 120960 | 45562+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数×5000 | |
4 | 0.98 | 158056 | 45562+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数×5000 | |
5 | 0.94 | 189504 | 45562+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数×5000 | |
5人以上 | 1680×24×家庭人数×0.94+(老年人或未成年人数)×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