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原定于2022年2月发放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定期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已提前至1月25日前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未提前发放的待遇将于2月底前完成补发。
备注:
2022年1月30日0时至2月9日24时,全市工伤保险医疗费暂停联网结算,期间出入院的工伤职工可于系统升级完成后办理出入院补登记和联网结算,也可自费结账后按零星报销方式处理。系统停机升级前符合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应及时办理出院和联网结算。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线下(大厅)收件服务正常开展,线上办理服务恢复时间根据系统重新上线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