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城乡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标准规定

  广州市城乡居保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档次标准仍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8号)规定的年标准执行,即:从2021年6月1日起,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均设七个档次,年标准调整为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详见附件)。

  参保人、村(居)集体可根据实际选择合适的档次进行缴费,缴费档次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变。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单位:元/年)

档次 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对应 集体补助 集体补助对应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
第一档 360 420 360 300
第二档 600 600 600 420
第三档 900 780 900 480
第四档 1200 870 1200 480
第五档 1800 960 1800 480
第六档 3600 960 3600 480
第七档 4800 960 4800 480

  说明:

  1.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本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补助,与个人缴费同步缴交。集体补助档次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

  2.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后,参保人另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累计最高可享2.16万元/人。

  3.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全部记入参保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