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
2.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
(1)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2)参保缴费累计=12个月的参保职工与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在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办理。
1.参保缴费累计满1年(≥12个月)的
2.妊娠满12周(即第12周开始)到分娩前,或符合生育政策因特殊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不受12周限制,在行流产或引产手术前办理。
说明:
(1)办理生育就医确认后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才予支付;
(2)参保缴费累计=12个月的参保职工与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在缴费满12个月的次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