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期间广州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问:2019年发生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尚未报销,能等疫情过后才申报吗?

  答:可以。参保人可在疫情结束后1年内申报,疫情结束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在疫情期间,参保人可先行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报销资料进行预申请。

  问:疫情期间,生育保险参保职工需要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生育保险的转院与改点吗?

  答:不用。参保人可电话联系市医保中心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的转院与改点,无需亲临现场。

  问:疫情期间,出门办事既不方便也增加感染风险,可以在家里直接办医保业务吗?

  答:可以。市医保中心推广“零到场”服务,11项业务网上直接办结。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广州市——市医保局”,进入广州市医保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点击“立即办理”,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资料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办结。

  (1)打印个人缴费历史;

  (2)职工医保待遇解冻;

  (3)退休状态修改;

  (4)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5)门诊特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6)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7)异地就医备案注销;

  (8)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确认;

  (9)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确认;

  (10)城乡居民医保中途参保登记;

  (11)生育津贴待遇申领(需在“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支付审核”项目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