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地点:
1.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2.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
3.其他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本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4.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中小学生随家庭由户籍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5.大中专学生、城镇户籍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6.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居民请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7.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8.符合中途参保登记条件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详见http://gz.bendibao.com/gzsi/20171212/si237099.shtml)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所在学校、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公地点以其公布为准。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