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时打印的参保凭证是否存在有效期,若存在有效期,过期后能否再重新打印?
参保人在广州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时所预制的参保凭证有效期,应以参保人新参保地的要求为准,参保人一般应在打印参保凭证后3个月内在新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若因超出新参保地要求的时限范围而需重新打印参保凭证的,参保人可在原打印参保凭证的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窗口申请重新打印。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所填写的表格中“原社保机构名称”及“行政区划机构代码”应如何填写?
如参保人转入地要求填写上述两项内容,因参保人所属各区不同,建议请直接咨询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哦!
3、我已经离开广州,并办理了医保关系转出,社保卡(医保卡)中个人账户的余额怎么处理?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保留其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因故无法办理转移或者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后,可凭相关资料支取现金,并依其申请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4、办理医保关系转出并支取个人医保账户余额后,原社保卡(医保卡)是否需要回收?
不硬性要求回收注销。当参保人再次回到本市统筹区重新参保时,原卡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