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复参保可以退费吗?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已通过医疗救助渠道享受参保缴费补贴的救助对象,可根据其需要终止的参保关系所在地缴费渠道依申请完成退费;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对其他情况,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可以退费和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形。(查看政策原文)
居民医保参保人 | ||
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 | 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 | 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 |
待遇享受期开始后 | 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 | 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
灵活就业人员 | ||
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 | 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 | 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
其他情况 |
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明确可以退费和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