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查询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可以登录广东省政务网,如下图所示:
入口:http://www.gdzwfw.gov.cn/
第二步: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搜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选择“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业务情形查询对应年度的缴费情况,如对应年度可查询到个人权益记录单,则表示缴费成功;如对应年度未查询到个人权益记录,则表示缴费失败,如下图所示:
拓展: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之日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推进新出生婴儿预参保缴费工作。
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春季新入学学生,在入学当年6月30日前足额缴纳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入学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