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最晚可在3年内申请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时限
1.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或者申请拨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具体支付标准由地级以上市规定。
例:黄女士2021年4月通过穗好办app办理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手续,申请产检分娩就医地为四川省xx市,2021年12月1日黄女士在四川省xx市分娩,黄女士可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即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日前)办理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申请报销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