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账户可以支付哪些费用?

  医保门诊共济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

  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4.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

  5.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

  6.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

  注意: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